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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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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引用:
作者影 子
如果當事人認為沒錯
可以依法行事
申請上訴
反正最後還有國家賠償法
我認為台灣現在最缺的是依法行事
大家都守法吧!
不管是人民還是警察、官員都依法吧!

申請國家賠償=追究警察的過失
你想警察如果被追究過失,會惦惦放過當事人嗎?
還是三天兩頭跑去"關切",讓他生意做不下去?
說穿了"警察是有牌流氓"這句話,不是空穴來風.....

話說宅經濟正夯,這些警察破壞經濟流通
公然與政府擴大內需政策作對,真是太不河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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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舊 2009-02-22, 07:56 A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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