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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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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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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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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警察坑你一隻手機要幹嘛....
像撿到遺失物有分為有主或無主遺失物的.....
像你撿到單純一萬塊跟撿到一個皮包內有個人證件跟一萬塊....
無主有價值的遺失物就一定要拿聯單....
有主的拿了聯單也沒用....因為會聯絡主人或透過戶籍地單位送到他家去....
樓主撿到的是有SIM卡的手機就是有主的....就一定找得主人交給他.....
還有樓主說的指紋....
臺灣人應該沒有全部都有建檔吧....
應該只有有前科素行的人才有建檔....
以前當兵好像也要壓指紋建檔....現在當兵還要壓指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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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在路上撿到錢送到安和路口的派出所
賊頭也是叫我寫在一大張便條紙上,也是沒開四聯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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