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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發些正面的事情了-剛剛在馬路上撿到手機-交給波麗士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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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m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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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110
引用:
作者
ckmiss
我跟你講,你被坑了
正常是要開四聯單
如果失主半年內沒來拿,手機就是你的
失主半年內沒來拿,手機就是你的>>>這我知道
沒關係啦,手機有需要,自己續約辦就好.
能幫助遺失的物主就好.
2009-02-20, 03:13 PM #
8
jerrym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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