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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m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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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mis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129
引用:
作者jerrymouse
約2小時前,騎回家的路上,
忽然發現好像手機的東西在地上,
就緊急煞車去看,果然是手機一隻[sim卡還在]
趕緊撿起來,又在旁邊撿到電池及電池蓋[忘了用布墊著再拿]
想說附近有波麗士大人就趕緊送去警局了
拿進去前,有記得用布墊著再拿

可能剛好凌晨0點要交接班吧
大約有10位波麗士大人在門口
就有人問我要做啥
我就說撿到手機了[有手機,電池,電池蓋,sim卡]
問我在那邊撿到的,我說:[xx路xx號左右...]

這時,有位一線4星的波麗士大人就指派了一位一線兩星的處理
就把我叫去旁邊,叫我在一張像廢紙的紙上空白處留我的名字與電話
就說ok了,我就回家了.

至於為什麼要用布墊著再拿呢????
以前網路看過有人撿到皮夾送去警局
結果,因皮夾上有他的指紋,因此被列為偷竊的嫌疑犯
希望不要做好事,反而惹一堆麻煩就好.


我跟你講,你被坑了
正常是要開四聯單

如果失主半年內沒來拿,手機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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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2-20, 01:00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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