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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歲-月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73
引用:
作者鄉長
一邊常聽到警察吃案,一邊又常聽到警察對小罪積極不已
這種執法態度實在讓人無法認同.....

簡單的說:輕鬆的小案對警察來說絕不可放過賺業績的好時機
麻煩的小案對警察來說能吃就吃案,能不理就不理,最好受理報案不成立,連紀錄都沒有

輕鬆的小案:取締闖紅燈,超速,"妨害風化"

麻罰的小案:闖空門,機車失竊等
舊 2009-02-20, 12:16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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