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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腳架插屁股 騎士趴送醫

腳架插屁股 騎士趴送醫
2009年02月17日蘋果日報
【王智勇╱台南報導】台南縣柳營鄉一名男學生,昨天凌晨騎機車返家途中,擦撞一輛逆向而行的腳踏車,失控摔車,並遭機車腳架插入屁股,深達十八公分。警消趕到先將機車腳架切斷,才順利把男學生送醫急救,將留在屁股上的一截腳架摘除。不過男學生股肌仍有壞死萎縮之虞,將來屁股恐怕會小一點。
遭自己機車滑撞
警方調查,受傷的男學生蔡邑弘(十八歲)家住柳營鄉仁愛路,目前仍在醫院觀察中;而腳踏車騎士林育奇(五十二歲)遭擦撞也摔倒,但只有皮肉傷。車禍原因仍由警方調查中。
昨天凌晨零時三十分許,蔡男騎機車經新營市和柳營交界的急水溪橋,突見林育奇騎著腳踏車迎面而來,蔡男閃避不及,將對方撞倒後,機車失控倒地滑行,蔡男拋飛撞上路旁郵筒,躺在地上。
未料滑行的機車緊接著撞上蔡男,機車腳架戳進蔡男屁股,痛得蔡男哀哀大叫:「唉喲!快救我呀!」消防員據報趕到,趕緊向附近商家借一把砂輪機切開,並找來一瓶食鹽水,一邊切割、一邊幫忙降溫,才順利將摩托車腳架切開,讓蔡男趴著送永康奇美醫院救治....(恕刪)原文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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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這則新聞的目的不是"腳架插屁股"(原文標題如此)
而是"逆向而行的腳踏車"
記得前幾日才同樣在社會新聞版看到,機車女騎士也是因撞到逆向的腳踏車,而被旁邊的聯結車碾死
我在想,這腳踏車是不是該被管管了?
它到底算是行人?還是機動車輛?
如果是行人,那怎麼可以在馬路上行駛佔用車道?
如果是車輛,那為何可以在人行道上行駛,可以用人行穿越道闖紅燈,可以高興就逆向,可以騎進行人徒步區中
也許有人認為腳踏車沒什麼
但看看這些新聞吧,不當使用腳踏車的已經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了
騎腳踏車的,是不是應該更多一點自律呢?
主管機關是不是該對腳踏車有所管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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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09-02-17, 08:06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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