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這裡是台灣~ 我都這樣說服我自己的.

總之, 該打燈就打燈, 2秒後動作, 還有人撞上, 就不管了.

說真的, 在台灣會停下來等前車動作完的駕駛/騎士不多.

會保持安全距離的可能多些, 不超速的再多些.

但, 守規矩的絕對是少數中的少數, 大多都是雙方違規.

只是比誰的責任比較大.

我已經沒有佛心老是看後照鏡了, 該打燈, 該等, 然後就動作.

願主保佑不顧一切的人.
舊 2009-02-13, 11:31 AM #1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