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那一國的侵權行為
責任分配原則阿?
那一國的狗屁論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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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畢業?法律顧問?OK
那些東西,上法院再說吧!!
鑑識報告也還沒出來,要講什麼責任歸屬?信賴原則?
我不曉得你在刑事訴訟上有多少實務經驗,甚至是命案
但既然是受過最起碼四年訓練的律師,應該很清楚要講這些東西需要舉證什麼
你要討論車禍事故該怎麼究責及自保,開別串,OK的.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興趣也是個正面的討論.
但不是在這邊,不管當事人關係者會不會看到,我都不會想留下
稚齡遺孤的母親生前可能有過失的可能性推測,這樣的言論.
大人的事,留在法院裡面吧!!
如果你熟刑事訴訟,那你應該很清楚,命案的死亡證明對死者家屬來說,
是個現世地獄的開始

對我來說,非必要的狀況下對說人家(尤其是小孩)往生母親的過失,那才是狗屁
更何況今天她沒有牽連到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