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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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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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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黃金蕃茄
是的, 結婚的配偶要負連帶繳納責任
但法規上雖然這樣寫, 會走到罰鍰這步現階段來說還不太可能

另外, 這就如前面的朋友所說的, 是來補過去跟將來 老人津貼 跟 老農津貼的大洞
這兩項一年至少就要支出上千億預算, 之前沒有準備金, 而現在全部整併在一起
就長遠的眼光來看, 國民年金是一項不得不做的社會安全與福利, 先進國家皆然
日本更是附了基礎年金之外, 有工作的人還必須依收入繳納工作年金, 相當於 國保+勞保
從公平性的角度來看, 國民年金有繳才有得領也是比過去的老人津貼公平多了

只是說在經濟景氣時開辦這個制度反彈會小得多, 現在經濟不景氣反彈當然就大多了
而且也有一些一下子跳太快的措施, 像遺屬年金 (造成配偶負連帶繳納責任的原因)
也沒有一個失業合計未滿若干時間的緩衝期, 才會讓人覺得失業時還要繳負擔太大
例如設定成連續沒有工作六個月以上或合計滿一年以...


印象中日本年金沒有強制性
舊 2009-02-11, 07:54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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