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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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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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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uinousdeity
這是什麼奇怪的說法?  違規在先,
出了事卻說被害人不該做出反應迴避?哪個人明知要出事了會不閃躲的?
前車駕駛不違規,今天不就什麼事都沒有?
要說雖的,應該是後車賠上性命,再多錢人都回不來,
肇事者賠掉下半輩子,說是剛剛好都還太便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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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示意圖,兩輛車同車道、非彎道、正午時分,那女騎士要不是騎得飛快,要不就是跟車跟很近,
來不及反應或是越線想繞過去,前者超速後者未保持安全距離,違規迴轉是錯,
但騎士也沒保護好自己賠上一條命。
前面網友說得對,要是汽車遇到前車有如此情形,一定是停下來看清楚是怎麼回事,
沒時間反應也是超速或未保持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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