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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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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這是什麼奇怪的說法? 違規在先,
出了事卻說被害人不該做出反應迴避?哪個人明知要出事了會不閃躲的?
前車駕駛不違規,今天不就什麼事都沒有?
要說雖的,應該是後車賠上性命,再多錢人都回不來,
肇事者賠掉下半輩子,說是剛剛好都還太便宜他


看蘋果圖片,
如果美女沒有跨雙黃線,
應該可以從車尾通過,
今天違規迴轉車是侵犯了路權,
但是侵犯的是對向來車的路權,
而非同向跨雙黃線超車後車的路權,
(後車如果不違規跨線超車,今天一樣什麼事都沒有)
所以肇責任恐怕很難判成100%.
舊 2009-02-11, 01:44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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