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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Y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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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土城
文章: 242
引用:
作者flydisk
說這些來不及的話,
感覺應該只是不想而已吧,
不然憑消費卷在立法院過關的速度,
會來不及嗎?!
真的想做的話,
立法院開臨時會都會讓它過關,
不想做的話,
就算案子已經在立法院,
也是當垃圾放在那!!


就跟警察查案很像...."特定人士相關"就可以火速破案

真的只是想不想做而已

幾乎都資源獨佔了,哪有什麼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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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2-11, 08:06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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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YOW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