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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鳥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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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247
引用:
作者muder
我提議以後可以開放觀眾攜帶棍棒或兇器進場,
打架的時候就可以提供武器,或者可以一起進場同樂∼∼


呵呵...直接就想到當年的ECW摔角大亂鬥~
最出名的莫過於 RVD的飛踢+鐵椅(觀眾提供)
還有 垃圾桶+蓋子, 柺杖, 啤酒杯.....

我個人比較偏好:帶刺鐵絲網以及圖釘啦!
舊 2009-02-10, 02:30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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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鳥叔叔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