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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縣報導】 2009.02.02 02:25 am
一名女子為了名牌包背帶大年初四被男友意外扯斷,賭氣不肯下車,男友擔心發生意外,只好把車停在苗栗警分局斜對面,女的三天來都在車上,直到昨天才由員警扮和事佬化解僵局,情侶如此鬧彆扭,員警開了眼界。
待在車上的女子年約卅歲,她向表達關切的苗栗警分局警備隊長劉興棟表示,三天來都未進食,只喝開水,尿尿裝在飲水杯。兩人為何齟齬?她年近四十歲的男友低調地說:「去問她?」女方則面無表情、不發一語。
警方說,這輛轎車上月廿九日(年初四)停在分局斜對面,四個車窗半開,坐在前座的女子始終沒下車,因車子許久沒有移動,引起警備隊值班員警注意,但對方也沒違規,警方未過問。
次日下午,車上女子的男友到警備隊向值班員警說,年初四送女友回家,女友不肯下車,兩人拉扯時,不小心扯斷女友Gucci包的背帶,女友堅持要她賠市價兩萬五千元的新皮包,或保證修復原狀。
男子說,兩人為此爭吵半天,女友還是拒絕下車,他只好把車停到分局斜對面,認為分局毗鄰消防局,如果發生狀況,至少方便警、消就近處置,他離去前讓車窗半開,也告知女友家人。
「我們只看到男的送礦泉水給女的喝,但不知道她如何解決如廁問題」,劉興棟表示,女子的男友及母親三天來,不定時到停車處探視她,因警方無權強制要車子駛離或要求女子下車,只能交代值班警員留意女子動靜。
「我們都沒想到她在車上一待就是三天!」劉興棟說,女子的男友與母親每天都設法與她溝通,皆無功而返。
昨天上午,員警三度探視車上女子,劉興棟向男女雙方說盡好話,勸兩人珍惜情誼、互讓一步,直到上午十一時卅分,女子才同意讓男友上車將車駛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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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主KO上次那個要男友買車的大陸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