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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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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53
實際上

警廣有提過

就算戴藍芽也是違法,只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做法

使用耳機在發生警急狀況時至少雙手可以在方向盤上,

因為法條上是規定

不能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 "接" "聽"

台灣的法律用字遣詞很讚吧....
舊 2009-01-29, 06:36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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