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ompt
提出異議後
法院就會進入程序
接下來法官就會諭令調解會是逕行訴訟
不過才十萬塊
記得連小額訴訟的門檻都還差了點
法官一定會要大家自己去調解
"如果"真如樓主所言只是當時延遲 後面又都繳款正常
那應該這樣調解後就結束了
我當初是老闆欠了新水跟資遣費
就消失了
最後也是只能這樣
更慘的是老板也脫產光了QQ
如果你相信銀行不知哪個X人所言
"只是例行公事 不會據此對付你"
那你也可以置之不理
(不過請告知要錄音 並且錄音存證並於錄音中述說時間與對方及本人資料
雖說理論上都可以調音檔與記錄 不過誰知到銀行會不會偷消記錄)
其實直接去一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送異議狀即可
這樣比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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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萬以下都算小額訴訟 就算只有一萬元也可以打官司
沒有甚麼金額門檻
遞訴狀到法院收狀處時要收取裁判費
裁判費為官司金額的1% 也就是10萬元裁判費為1000元
低於10萬元都為1000元 而且如果勝訴的話這裁判費可叫輸方出
所以千萬不要以為金額小對方就告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