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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李麥科
不過您的租書店案例,我想跟悠遊卡與信用卡不太一樣
悠遊卡的特性是能夠儲值
也就是它某種程度可以代表貨幣
因此可能的法律問題會由此而來
所以之前立法院三讀通過「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也是為了管理像這樣的電子貨幣
因此悠遊卡我個人認為是需要一點嚴肅看待
...


現行的悠遊卡還不算電子票證喔,目前悠遊卡只能在捷運使用
效力等同7-11的ICASH或出租店的借書卡

不管如何,只要他不是法定貨幣、國旗
損毀最多只需要賠償而已,沒有犯法的問題
舊 2009-01-20, 08:57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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