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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gdrs
我真的覺得你想太多,100員就是我們購買悠遊卡的金額了,最多不退你錢而已
有哪間租書店收了押金,書不見之後不但沒收押金還要告你的,我想應該沒有吧
而且悠遊卡的成本低於押金的100元,腦袋壞掉才會提告

沒錯,我是想很多啦
但是很多事情被鬧的這麼大,一開始也只是小事而已

所以我僅僅提出一個看法供大家參考而已
畢竟這真的沒有答案
我也沒說不可以去改它是因為會被告
只是這樣的作法,我認為是有一定風險

堅持要這麼做的話,基本上我也沒任何意見,只是要告訴大家這背後可能的風險
也許法律上站的住腳,也許不行,我們不知道
但我想提出另一種看法總是比較好不是嗎?


不過您的租書店案例,我想跟悠遊卡與信用卡不太一樣
悠遊卡的特性是能夠儲值
也就是它某種程度可以代表貨幣
因此可能的法律問題會由此而來
所以之前立法院三讀通過「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也是為了管理像這樣的電子貨幣
因此悠遊卡我個人認為是需要一點嚴肅看待


另外稍微講一點之前我做類似悠遊卡這類電子貨幣的研究
其實這類新科技(其實也不算新啦)
它最大的問題並不是那些技術層次的問題
倒是整合不同體系的電子貨幣
以及法律、安全隱私問題才是讓人頭痛的
因此我看到有人將悠遊卡拆解感到疑慮,這也是一部分的因素就是了


大致是這樣啦,再討論再討論
舊 2009-01-20, 08:02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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