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回答幾點好了!
這個確實有法律上的爭議!
最主要還是在"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地方!
但是本條例其實規範的不是非常的清楚!
所以有遊走在法律邊緣之行為!
(有興趣的可以去看一下~在這裡就不貼上條文內容了!)
但是這個改造並不觸及資料變更還有破解內容~還算不太會去管!
而且這張悠遊卡其實是以販售的行為渡讓給消費者!
(你買的時候給他500元旦儲值僅400元~因為100元是本卡的購買費用!)
既然已持有卡片的所有權~你要摔要剪要火燒~應該也沒差!
a,不太可能靈敏度過高~因為這個東西還有角度上的問題!它不能是平放在感應台上~會完全沒感應~它要是接近立放~而且竟量不可斜超過45度呢!
(反到還可以避免誤感應

)
b.應該沒有安規問題!因為能量太低.....低到一個不行的程度!
說道微波懶彿.....手機的可能性還比較大!(大超過100倍.......大概!

)
不好意思.......
我就是那個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