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重述一次,私部門薪水過低、無薪假等問題要怪應該是怪資委會等應受課責的對象,而非公務員的錯(錯在工作穩定?)。這樣一來該負責的沒人注意,以後不是更加亂來。

現在應當爭取自己的權益,還是該主張「我不好過別人也別想好過」的「平等精神」呢?

公務員的薪資相當穩定,景氣好壞都是那樣,如果現在要「共患難」一起減薪,景氣好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比照大企業多發幾個月年終獎金呢?

景氣好的時候公務員挨白眼,景氣差了卻被人紅眼相向,這種心態不太適當吧。
舊 2009-01-05, 02:17 AM #9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asil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