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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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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27
真要講公平,現在住宅用電平均電價是2.5855 元,工業用電平均電價1.8331元,說起來也是吃了納稅人的便宜,這樣是不是要叫製造業把用電成本給填回去? 其它經商的搬有運無,交通建設用到的頻率鐵定比公務員多,說起來也是吃了納稅人的便宜,這樣是不是要叫經商的再多繳一筆錢來維護交通建設?上市公司政府出手救股價幾次了?要不要也把這些錢要回來? 講公平?算不完的啦。

某些公務員辦事效率差是該檢討,但請不要用階級鬥爭的手法將檢討對象擴大到所有的公務員。
舊 2009-01-02, 02:49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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