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承認你就是你朋友吧........
辦班遊這種東西本就吃力不討好
再加上學生心性複雜,今天想去高雄..明天想去墾丁..後天要去澎湖
習慣就好
再者!!那25K的賠償姑且不論用何種名目
形式上賠償是一定會有的,這點你朋友要有心理準備
數目可能會少.....但是如果更多也別太意外
畢竟.....白紙黑字簽了名,雖然契約無效
不過相關責任卻是免不了,不能因為打著未滿18歲的旗子就可以打混過去
最後~
未滿18辦這種團體活動,事先是否有大人知情或者指導
小從路線行程,大到保險諸如此類的事情
我想應該不是一個高中生(18以下應該是念高中)能夠規劃的吧
別老是在網路上找了一些資料,騎魔知識+問了幾個問題
就自以為天下無敵
團體活動不比個人機車單遊,想怎麼走就怎麼走...
這次如果真的要付錢的話,拿出LP捏著就認了吧
被罵是一定會有的,至於打不打.......
要是N年前我桶這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