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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即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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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琉璃仙境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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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lyNews
至少有錢人只能在"國內"吃頓飯,在國內買東西,

發消費券你老扯到"搞不好",那我也來跟你"搞不好"
若發現金,搞不好有錢人直接拿去買外幣,還可以用在移民,在對岸養二奶,在景氣低迷時要怎麼在國內增加支出呢?

消費券會有替代現金把錢存起來的問題,直接發現金/退稅難道不會更嚴重?
明明知道發現金/退稅都是比發消費券還要爛的方法!還拚命的推銷,不是很好笑嗎???

發現金,只能比發消費券省下2億的印製費,
領現金同樣要和選舉一樣,核對身份和印章,同樣沒法減少行政費用!
印製費2億才佔890億的幾%? 民進黨講發現金可以領到3800元是混淆視聽。

但用退稅的方式,的確行政成本最低,只不過爽到的就是有錢人和繳稅大戶!
同樣的,退稅的錢也不一定會在台灣消費!也不一定是在明年花掉!

若要擴大內需,890億也可以拿來做公共建設,但只有營造業可以受益!誰知道會不會又蓋一堆...


不排富是因為怕麻煩,怕得罪人,所以才會叫有錢人把消費劵捐出來抵稅,高層還帶頭響應
像近貧專案用電腦選出一大堆有錢人發現金那才是笑話,這次當然不能再發生一次,所以不訂標準,每個人都有份

發現金不一定會讓有錢人增加支出,發消費劵也不一定會讓有錢人增加支出
那發現金或消費劵給有錢人又有何差異,印消費劵還要花錢及衍生一些不必要的法律問題
2億在890億或許不是很多,但2億元其實可以用來做很多事了
舊 2008-11-23, 10:20 AM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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