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色即是空
直接發現金可以不用花錢印消費劵
發現金會增加支出的還是會增加支出,不會增加支出的還是不會增加支出
窮人或認為這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的人拿到現金還是拿去花掉
有錢人吃頓飯"搞不好"就超過3600,拿消費劵去付,又怎麼會增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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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有錢人只能在"國內"吃頓飯,在國內買東西,
發消費券你老扯到"搞不好",那我也來跟你"搞不好"
若發現金,搞不好有錢人直接拿去買外幣,還可以用在移民,在對岸養二奶,在景氣低迷時要怎麼在國內增加支出呢?
消費券會有替代現金把錢存起來的問題,直接發現金/退稅難道不會更嚴重?
明明知道發現金/退稅都是比發消費券還要爛的方法!還拚命的推銷,不是很好笑嗎???
發現金,只能比發消費券省下2億的印製費,
領現金同樣要和選舉一樣,核對身份和印章,同樣沒法減少行政費用!
印製費2億才佔890億的幾%? 民進黨講發現金可以領到3800元是混淆視聽。
但用退稅的方式,的確行政成本最低,只不過爽到的就是有錢人和繳稅大戶!
同樣的,退稅的錢也不一定會在台灣消費!也不一定是在明年花掉!
若要擴大內需,890億也可以拿來做公共建設,但只有營造業可以受益!誰知道會不會又蓋一堆蚊子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