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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即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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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琉璃仙境
文章: 45
引用:
作者FlyNews
把3600元捐給公益團體能抵多少稅?
有錢人買高檔貨,雖然多了3600元也升不了級,
但若沒捐出去,就算自己不去賣場,也會找秘書/助理/佣人/家人把它花掉!
且有錢人也是有分級,又不是所有的有錢人都是專買高檔貨。

若發現金3600元到有錢人的銀行帳戶,他們是理都不理,毫不關心!照做自己的事,要怎麼刺激消費?
消費券就是這樣的目的,才不能排富! 若以退稅方式發放,則是排貧,
若發現金則是事倍功半,3600元要換成外幣轉帳到國外都可以...要怎麼刺激消費?


有錢人還是有民生必須本的開銷,像拿200或500元的消費劵去大賣場買東西即可
要在幾個月把3600元花完根本不是難事,又不一定會增加支出,200元或500元消費劵的設計本來就不是要一次讓3600元花完

不過確實會有一些人認為這是天下掉下來的禮物,因而增加支出
窮人因為入不敷出也有可能花掉,但對有錢人或普通人來說支出並不一定會增加

不排富是因為怕麻煩,怕得罪人,況且用電腦篩選出來的如果像上次近貧方案那樣出錯就糟了
所以乾脆每個人都發,不排富的理由是因為你如果經濟寬裕也可以把錢捐出來還可以抵稅造福社會,高層已經帶頭響應,不排富也是要有理由的
舊 2008-11-23, 06:19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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