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它有限定消費品項
否則真的要存,把卡拿去買菜買生活必需品,省下來的生活費還不是可以存?
而且發放主要對象是中低收入戶,先不論錢拿到手會不會被拿去存
(生吃都不夠了還晒乾?)
政府敢叫中低收入戶不准買生活物資,只能買奢侈品嗎?

就像台灣話說的:LP和PL不是同款?
還有就是假刷卡真換錢的問題
光幾十萬張國民旅遊卡都能搞到弊端百出了
幾百萬張消費卡能不出問題才怪
多花錢製造垃圾、浪費作業成本,真不知所為何來?
最後就是,還要用刷的,就只能刺激大超市、百貨公司、連鎖電器行的消費
(以上沒列到又能刷卡的,大多是只賣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的店,故不論
也不要從台北看天下,以為滿街都是能刷卡的店)
這叫小店家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