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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l5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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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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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125
可別再用之前的那套近貧原則了
有夠x...

有很差的處境竟然沒被篩選出來
很有錢的竟會達到近貧

拿全民繳的稅來發消費卷
為何還要大小眼
一萬元對有錢人根本不算什麼
賓士車輪胎一顆要一萬以上

可是對生活普遍不佳的老百姓
可以吃喝近兩個月

拜托一下
每人都發放才是公平的好嗎?

按戶發放也有失公平
數人頭大家沒話說
而且刺激消費up! up!
全民消費個個硬起來
賣場加班天天零晨12:00
在也沒人跑三點半

要就一次全民都有
否則我看也別搞了


正解
按人頭發放
別在管什麼近貧不近貧了
台灣喔
有人有透天厝有每個月3萬多工作
他還跟同事炫耀他有辦法辦低收入戶

按人頭發一發吧
就是因為按人頭發所以一個人根本就拿不到多少錢
就因為沒多少錢才會把它花掉
給1萬
說不定又拿去換現金存起來
舊 2008-11-15, 05:2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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