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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3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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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6
引用:
作者-HY-
錯, 國外打電話報備警察, 沒有權利說不
如果他抬走你, 民眾不告, 公訴就把他告到脫褲子
請不要製造謠言, 請您住國外的朋友去問一下吧


謠言是
在台灣民主國民眾有無限的自由與人權
民眾若對當權者有不滿 可以任意佔據街頭
警察不能驅離 只能在旁邊服務 煮麻油雞湯(夏天也是麻油雞)
不論是潑糞或丟汽油彈 只要有肢體上的接觸
就等著公訴?(誰?人本嗎?還是特定媒體?)告他脫褲子(XD打錯了是告到脫褲子)
真相是 可以拉走 可以跟人民呼籲抹黑 就是不能用抬的 還有在台灣國上街頭請勿穿紅衣
公訴(x社 三x xx院 xx府) 會告到你脫褲子(先把你ooxx 再把你 ox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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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版 2.Face版
舊 2008-11-14, 10:17 A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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