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uraki0607
其實大家不用在吵了,我們在這裡吵是狗吠火車,言論自由被限縮是一個進行式,
在陳先生來台之前有一個新聞大家有沒有發現,就是國安局把『特種勤務條例草案』
送交立法院審議,把維安的對象除了總統副總統以外還有總統指定的對象也是特勤維
安的對象了,誰是總統指定的對象呢??想像空間很大。
在第二十條規定有明顯事實足認該人民有攜帶足以危害安全維護對象之物者,特勤工
作人員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包括查證人民身份,要求民眾出示身份證明,還
可以攔停任何他們認為有嫌疑的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其中有「明顯事實」足
以認為人民攜帶足以危害安全維護對象者,特勤人員得檢查其身體和物品。
這表示只要特勤人員認為民眾有明顯事實危害受隨扈保護的現任或卸任元首安全的「
嫌疑」,特勤人員就可以攔人、攔車甚至「強制扣留三小時」,而且無論男女都可以
直接攔檢。
而單單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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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國家的法令在國黨民長期統治下來本來就有許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現今的集會遊行法,明明就是極度矛盾和諷刺的!
要向當局者抗議竟然還得經過當局者的審核,實在是非常弔詭!
很高興又有人對這個事件提出其可以深入討論的地方!
卻也有人進來酸個幾句又要罵人腦殘∼真的是替他父母對他的養育感到悲哀∼
這個討論串很明顯的某幾個人刻意要強力”抹綠”和”抹黑”一些網友的中肯看法
以保衛他們心目中該黨派,或說某共產政權對台灣的侵蝕和迫害∼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