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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ki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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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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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0
竟然有人說到集會遊行法第四條,內心不禁噗哧了一下,啥叫分裂國土呀?
憲法中早就明說了,固有疆域,什麼是固有疆域呢?
咱們大法官早就講過了釋字329號,那是統治行為,憲法是不審查的,
後來在大法官釋字644號真的有人問了你這個問題,你猜猜大法官是怎麼說的?

我現在節錄一小段重點給大家看,

許玉秀:當所謂固有疆域的範圍遭本院大法官解釋為屬於政治問題,而不能從法
律上予以認定時,主管機關與司法機關又如何判定使固有疆域減少的主張有幾種?
人團法第二條所禁止的共產主義和分裂國土究何所指,既非人民所能理解,亦非主
管機關及司法機關所能認定,則該規定顯然牴觸法律明確性原則。

許玉秀大法官說的很妙呀,我用粗鄙的白話來理解他,嘎奶奶的咱們偉大的中華民
國憲法把領土規定為"固有疆域"然後把他理解成政治問題來解決了,然後居然又用
法律來規定不可以顛覆或是變更國土,用屁股想也知道,領土多少都隨便栽郎供呀
,那又哪來的變更或分裂國土的違法言論勒!!!!!!!!!
     
      
舊 2008-11-07, 04:27 AM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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