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
常見的社會新聞上會這樣報導
警察為了保護一各強姦犯
怕被憤怒的家屬追打受傷
通常會慎重的派警力保護嫌犯
這是可理解的
倒是指摘家屬不該憤怒生氣
害警方要派員保護強姦犯
造成大家交通不便
就有點莫名奇妙
更有甚者
說風涼話云云, 搞不好是被害人衣著暴露,
害人起色心之類, 就更匪夷所思
回過頭說保護依名強姦犯萬一用到這麼多人
確實不合乎比例原則
但除非他是強姦連續犯, 而且還是集體輪**
那就真的是犯眾怒, 十惡不赦
這種人在古代可能會被亂棒打死
那該譴責的是強姦集團本身
怎麼會是受害者家屬
警方為了維護司法以及嫌犯的人權, 動用大批警力
無可厚非
我想改天要是你的女性親人也是不幸遭到毒手
不知你做何反應
總不會說是銘謝惠顧 再來一次
還是皇恩號盪, 感謝歹徒不殺之恩
萬一有路人甲出手相救
記得要提醒對於仗義出手相救的路人甲
不可以推到歹徒要不然會被抓去關1年兩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