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palvin
三十年四百還好拉
但金融業最近是寒冬,要小心
二十年四百每月大概兩萬多左右,個人覺得不要超過收入三分之一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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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三十年
但如前輩所講,若二十年四百是指利息還是含本金,因為二萬多
我當初辦三十年也是說二萬多…目前三年的寬限期也過了~~
當時至今仍不知該怎去計算分期攤還方式(現在可大概教一下嗎)
另外現待金融,但本職是念資訊的…曾經在這兩方面決擇
似乎目前兩市場寒冬不相上下

所以三年前的環境跟現在差異甚大了
若收入的三分之一,表示一間四百萬的房貸有可能收入要六萬以上囉?
那我真的是不自量力了,唉
另外…有人講租房屋,老實說小時候也體驗過那種被人趕的困境. 若是單身族不婚的話
到處居無定所為所謂,但若未來有妻、兒,若還在租房屋…真的滿累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