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yider
修法後,結婚變登記制
理論上只要兩個當事人帶兩個證人,就可以完成結婚
但民間抱怨不方便,什麼地方不方便呢?
因為還是很多人要請客,又通常都是假日結婚,變成那時事務所沒人上班
最後變成事務所假日要排人上班作結婚登記


不知道大家的想法是什麼

個人覺宴客日和登記日不同一天,並無大太差異

先挑選好良辰吉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再利用假日辦理婚禮宴客即可

只不過新制上路後,會有許多新人忘了去戶政單位登記,造成的婚姻效力上的不合法

以新制來說,傳統結婚喜宴的婚禮儀式可有可無,但是結婚的戶籍登記卻不可不辦..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08-10-23, 11:40 AM #4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滄桑悠無愁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