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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搭訕嘛 接下來要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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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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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丁丁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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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色即是空
你和他都是未滿16歲,雙方自願發生,出事就變成雙方家長互控,最後可能和解收場,這是告訴乃論
你已經成年,就算你情我願,就是犯罪行為,拿個幾十萬和解或等著被告上法院,這是公訴罪
沒有
公訴罪
,
是
非告訴乃論
__________________
動怒不動氣
(對不滿的事情表達不悅,但是不讓其過份影響個人情緒)
,
挑嘴不挑食
(對飲食頗有想法但是有得吃就吃)
2008-10-23, 06:59 AM #
48
boo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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