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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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obutomo
謝謝大家的回覆 特別是iceend 謝謝你
今天晚上跟她聊電話講了很久 還蠻好笑的女生
我約她明天去西子灣 她答應了
可是 我發現了一件事........
她只有16歲 好像還是虛歲 請問如果我 跟她出去
單獨在一起約會 吻她 或是 其他事情 不是強迫女方
這樣有觸犯什麼法條嗎?? 先謝謝了
先說明 我無意玩弄人家 怕大哥們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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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他都是未滿16歲,雙方自願發生,出事就變成雙方家長互控,最後可能和解收場,這是告訴乃論
你已經成年,就算你情我願,就是犯罪行為,拿個幾十萬和解或等著被告上法院,這是公訴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