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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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arc10
若有人看到 "政府行政效率不彰" 又看到 "Earstorm-2網友家公務員快3代了"
於是直接說 "政府行政效率不彰" 是由 "Earstorm-2網友家的公務員"造成的.
請問 這樣的說法合理嗎?
他根本沒說明 "行政效率不彰"與 "Earstorm-2網友家的公務員"有何關係.
個人以為 若沒提出具體事證 就這樣講很不合理.
然而 Earstorm-2網友說 "..公務員..是因為做太爛, 連養都不值得養.."
可否請 Earstorm-2網友提出具體解釋呢??
也就是說 可否請 Earstorm-2網友具體說明 "行政效率不彰"與 "公務員"之間的關係呢??
不然 Earstorm-2網友的作法跟上一段的例子有何差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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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效率不彰"與 "公務員"之間的關係在20年前很常見,尤其是土地建管業務,沒有紅包就積案積個半年,但是15年前公文管理電腦化後已經不能這樣,因為案件逾期1天立刻被抓,再加上這些會拿紅包的老人也退的差不多了,後面考試進來的大多依法行事
現在的問題大多在法令,很多批評"行政效率不彰"的往往是因為申請案件缺件生不出來(常見的是共有地缺公證分管圖或地主同意書)或不符法令,這個又要怪誰
"..公務員..是因為做太爛, 連養都不值得養.."說這句話的如果提不出證據,只能說自己爛又眼紅公務員的福利
大多數人所覺得的公務員做太爛大多數是國營事業員工(水、電),這些人不是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