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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59
樓主到底有無以結婚為交往目的呢?
若仍然沒有,不如趁此切乾淨也好,畢竟女方已經明示暗示過了。

女生理智起來比男生狠多了。
舊 2008-10-09, 05:17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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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m.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