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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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eter liou
軍中靈異傳說......
話說那位先進知道民國76年夏天,金門發生什麼事?為何金防部
下令禁止外出三天,連採買都不能買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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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到了~~~~~~~~
1987年3月7日傍晚,烈嶼(小金門)島上的158師472旅步一營步三連東崗據點附近,哨兵發現有不明漁船靠近,即依規定以50機槍實施警告射擊,接著又實行驅離射擊,但漁船完全不理會哨兵驅離射擊,強行靠岸,同營所轄的兵器連於是以火箭筒射擊船隻。
事發時,旅長、步一營營長、步三連連長、兵器連連長及步二連一名排長軍官均到現場「督戰」。
漁船被火箭筒射擊炸燬後,三名男子跳下船,以華語溝通立即遭到射殺。之後,步三連連長奉派率兵上船檢查,發現是越南難民,其中還有四名婦女(含一位孕婦)及六名兒童;全部下到岸上後,再搜索船艙,發現夾層裡有個老太婆,連長回首請示旅長,就地以手槍將她擊斃。「被集中在沙灘上的屍體與倖存者,次日由營部連衛生排的士兵奉令就地掩埋,奄奄一息被活埋的,掙扎哭喊的被命令以圓鍬擊殺,並焚燬船身後掩埋」。
事件過程極其殘酷,而倖存者被活埋前的哭喊,讓部分衛生兵拒絕或消極執行,營部連軍心浮動,旅長命旅部連接管營部連,「然後師、旅部封鎖現場,對金防部戰情以例行驅離匪船結報」。
當年五月,大專兵梯次開始退伍返台後,香港媒體開始報導這事件,立法委員也國會議堂質詢。
事件被揭發後,總統蔣經國、總長郝柏村深感傷害國家形象,立即察辦相關人員。五月二十七日郝柏村親飛金門調查事實真相,並轉達蔣經國指示;隔(二十八)日上午,陸軍總司令蔣仲苓,率新任金防部司令黃幸強飛到金門,主持新任司令官佈達儀式,而後將趙萬富等人同機帶回台灣。
13年後,郝柏村於出版的日記中記載,被屠殺的越南難民計19屍20命。但一名在場的士官反駁不只這個數字。
現場的旅長、營長、連長被依教唆殺人罪、共同連續殺人罪判刑,但都被宣告緩刑3年(未執行發監),回役或退役;金防部司令趙萬富後來高升至陸軍副總司令、副參謀總長;158師師長則在三軍大學戰爭學院擔任參謀長;其他參謀官的官宦途也未受影響。
事隔二十餘年,拜網際網路之便,當時在現場的人漸漸敢在網路上評論這事件。
支持者認為,當時如被大陸漁船靠岸,視同作戰失利論處,而殲敵於灘頭水際乃當時的戰備規定,況且在敵前違抗命令者死,發生這事件純屬偶然,更屬不得不然。
不同意見者認為,「三七事件會演變成政治事件的關鍵,絕對不是什麼驅離射擊,而是船上岸之後對老弱婦孺近距離執行的任務。」
然而,以上兩類意見,都不如下述的意見使我深思---
一位自稱「21年前的三月七日在現場,站在一堆屍體間」的士官說:「我雖沒開槍,但這一幕慘劇的影像在我腦中留了21年,而且會繼續留下」。
當時在場的軍人很多,但卻很有默契沒有一個人願意全盤拖出,理由是「拿著自動步槍掃射手無寸鐵的老弱婦孺,這種殘忍的事說出來也不是光榮的事,還可能會招來不可預期的後果」,所以大家選擇沉默。「但十年二十年後自己有了妻小,那自責無助和恐懼才悄悄上身揮之不去。回想自己初為人父看著愛女嬌小的身軀靜靜的躺在搖籃睡的香甜,心中是幸福暖暖的,我告訴自己會用所有的能力去保護她,陪著她成長,但想著想著瞬間畫面竟切換成當年沙灘上毛線衣包裹的嬰兒,我自已也愣住了,天啊!原來那是不到3個月大的嬰兒,眼淚這時才在我眼框中轉著。
「當時嬰兒俯臥沙灘上屍堆中,毛線衣看不出有無彈孔,我猶豫著是否要把她翻過身來,也怕他還活著還要繼續承受後續殘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