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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子
*停權中*
 
影 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17
引用:
作者netor
確實,騎自行車很好,但
一、請遵守交通規則。
二、現在台北市把部分斑馬線劃成自行車用,也佔用了機車、汽車使用的道路,而機車汽車都有繳稅,所以,基於使用者付費,自行車也請繳稅。

自行車越來越多,汽車、機車請加強煞車系統、照明系統,以避免撞上突然衝出來、停下來或沒有燈光設備的自行車。

以上只是小弟觀察到的現象,請不要戰...

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我很贊同
反正又沒多少錢
希望自行車的失竊率能低一點
別像我朋友
一開始買高檔貨
被偷後
改騎賣場車
舊 2008-10-07, 06:50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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