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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ep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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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3
第一項的部分
續租程序通常是你是先通知商家,才能作續租動作
你逾期六天,是已經犯下的錯誤
不應該再討價還價,只能說當初沒先問清楚

工讀生可能沒有太大的權利幫你把逾期的金額衝掉
有的商家逾期金額甚至用翻倍的算法
第一天10元 超過第幾天變20元...之類(好像有聽過)
而既然是規定,就沒有對不對的問題 (畢竟人家也給你四片七天的時間)

第二項
繳會員,可以衝掉罰金就有點怪
但是想必業績是很重要的,亞藝最愛叫客人提前付會員金
這個部分你去向消基會提出或許還有道理

看完你的文章,建議你向消基會提出第二項狀況就好,第一項就忘了吧!
舊 2008-10-02, 01:20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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