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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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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41
引用:
作者Lisa Hsu
道德本來就是比法律更嚴謹的規範,也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力量。

愛滋病會殺人,本來就不應該不管。非洲就有些國家提倡忠貞來防治愛滋病,效果顯著。

上次才有個馬姓青年因被前妻詐財,變成精神病,後來殺死女友又自殺的社會新聞。怎能說詐財是她的本事?

鼓吹殺人不知恥的社會敗類,不罵怎行?


用自已的道德標準強壓在別人身上
那這種人的道德水準也好不到那去
佛家勸人向善,可沒有說不向善的就是惡
一定要趕盡殺絕不可

更何況性濫交=愛滋病
這邏輯怎麼建立起來的?
舊 2008-08-26, 03:39 P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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