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f912653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6
引用:
作者rebirth
沈寂了一段時間著作權組織又出來搶錢了........

小弟工作的地方收到禁止播放的公文...........

請問有誰熟知法律的可以解釋一下?

若是cd唱片不能放還可以理解,連電台都要禁止會不會太扯??

廣播電台應該算是傳撥媒體的一種吧?照這種論調那一堆小吃店不是連電視節目都要禁止播放了??

如果你是用音響或手提音響等用它內建的喇叭直接聽 就沒有法律問題 重點就在於 有沒有再把它外接擴音喇叭到整個賣場 如果有就不行 還有最近常看到住家附近一些死小孩 用手機喇叭放mp3直接聽 以為自己很帥 其實他們也違反了著作權法 就看有沒有人要搞他們而已
舊 2008-08-21, 05:51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f91265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