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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ck78803139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貝克街
文章: 41
引用:
作者rebirth
沈寂了一段時間著作權組織又出來搶錢了........

小弟工作的地方收到禁止播放的公文...........

請問有誰熟知法律的可以解釋一下?

若是cd唱片不能放還可以理解,連電台都要禁止會不會太扯??

廣播電台應該算是傳撥媒體的一種吧?照這種論調那一堆小吃店不是連電視節目都要禁止播放了??


這不是新聞了吧...
之前不是某些小吃店在顧客用餐時間播放電視給顧客看...
結果也是某個非政府搶錢組織突襲開單...
說再繼續播放電視節目就要開罰...

那些搶錢組織根本和詐騙集團一樣無恥...
反正也不會有人想正視這種問題...
那些搶錢組織也無非只想撈點油水...
 
舊 2008-08-21, 10:12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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