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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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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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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birth
沈寂了一段時間著作權組織又出來搶錢了........
小弟工作的地方收到禁止播放的公文...........
請問有誰熟知法律的可以解釋一下?
若是cd唱片不能放還可以理解,連電台都要禁止會不會太扯??
廣播電台應該算是傳撥媒體的一種吧?照這種論調那一堆小吃店不是連電視節目都要禁止播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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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新聞了吧...
之前不是某些小吃店在顧客用餐時間播放電視給顧客看...
結果也是某個非政府搶錢組織突襲開單...
說再繼續播放電視節目就要開罰...
那些搶錢組織根本和詐騙集團一樣無恥...
反正也不會有人想正視這種問題...
那些搶錢組織也無非只想撈點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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