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放假少, 工作時數長, 勞工抱怨~
真有資格去抱怨嗎? 容許我不客氣的說一聲: "屁啦"
理論上加班是必要的時候, 然後給高一點的薪資.
台灣人是把加班當常態, 當飯吃, 但實際做的工作量...
生產力比不過日本或北美, 只有時數贏.
(這裡說的是國人平均, 當然有特例的堅強工作者)
回來就摸清楚這裡的制度了.
公司是說: "一般人會加班多少小時一個月, 然後拿什麼薪水."
然後你就可以看到一堆人拼命加班了, 簡單吧~
沒有幾個寧願拿少一點而不加班.
我不否認台灣公司有利誘甚至半強迫的驅使員工加班.
但可沒有全面強迫的, 自己拿出良心來衡量看看, 是強制加班嗎?
所謂半強迫, 是把員工休息時間排除, 依然要工作到一定基本時數.
這就是國外特別好的地方, 午餐也算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