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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73
{原來這就是一堆人權團體整天要保護的遊民的行為,搞不懂為何要對那些遊民仁慈?有手有腳不做事,跑去強暴少女。法律勒?最多關個十幾年就出來,可以繼續犯案,被害者要一輩子承受心靈上的創傷,真的是夠了。}

台灣是個高風險社會.....

你現在過的很好

可是......

你確定你這一生都不會失敗?

甚至變成遊民......?
舊 2008-08-08, 09:58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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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