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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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trong
電信總局要負大部分的責任,
當初開放初期應該將 "中華電信" 分割 (南北為二, 或者北中南為三 都好),
面對一個已經佈建完成的市場壟斷者,
低成本 競爭之下,
其他新進者眼見賺不到錢, 無利可圖, 怎可能灑大錢 ~
若像當初 手機業者 站在同一個起跑點上 起跑,
最後總會形成 多頭競爭的局面,
總之, 遊戲規則 做的不好, 就不可能玩出一番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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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能苟同這種看法..
想看看以香港的例子..
當初HKBN是如何要應付PCCW??..
HBKN當初也是很小規模的公司..
市場本來就不公平的..
說穿了..
根本就是敢做與不敢做的問題而已..
當年民營固網的如此信誓旦旦和如今相比根本是諷刺.
"其他新進者眼見賺不到錢, 無利可圖, 怎可能灑大錢"...
能舖光纖、HFC等..
只有那三家一類固網(把Hinet剃掉)而已..
哪來甚麼新進業者..
其他二類ISP通通要跟Hinet租用..
這沒有為什麼..
法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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