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是阿福..我撿到阿福了!!!
瀏覽單個文章
JHS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6
你可以試看看未來會不會被警察找去泡茶聊天…
我家閃光三個月前在他們公司茶水間遺失手機,很明顯就是那棟大樓裡的員工
當然我二話不說…有了之前告人詐欺經驗後,馬上將原廠盒子配件有IMAI碼及遺失地點
就去備案,再加上我家閃光跟警察撒嬌一下,受理了!不知是不是因為警察看是女生就
有差別待遇
那款手機雖然價值不高(四千多),但我就是特別愛找事做(怎能讓公樸那麼爽呢)…
所以樓主就不要遇到失主是跟我一樣個性的人
2008-07-19, 09:52 AM #
32
JHS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JHS
查詢JHS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JHS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