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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M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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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64
我老爸曾撿到手機拿去警局,報案單子還自己填上手機序號,很快半年後就通知領回
相對的我阿姨社區警衛,撿到手機自己用,沒想到超賽,是警局發的公用手機,遺失的員警
不說是遺失,不然算是員警疏失,所以以偷竊告他,丟了工作還坐牢
前幾天在mo01看到撿到手機約捷運站歸還,還一直抱怨害他跑很遠的
我是建議直接送警局,不必費神,沒風險,半年後還有可能變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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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感情5步曲---TIM MACK原創
當傳出誹聞時,就是有新作要發表宣傳了
當公開戀情時,表示已經同居了
當宣布結婚時,那就是已經懷孕了
當強調幸福美滿時,那一定就快離婚了
當透露出離婚時,那就是要復出賺錢了
舊 2008-07-19, 06:59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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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Mack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