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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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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78
引用:
作者dogcccrrrwhh
這裡我請問一件事
有一次我在坐火車時,檢到一個皮包,裡面我大約看了一下,就只知道有7-8千塊,還有一堆證件
我就在我下火車後,我拿去彰化火車站出去左手邊的警察局,進去我就直接說,我在火車上撿到一個皮包,警察伯伯就直接跟我說,火車上撿到的他們不受理,要拿去火車站的服務台(那時心裡直呼,第一次做善事,竟然....警察局不管,還要劃清界線)

後來我就拿皮包去彰化火車站服務台,我就說火車上撿到皮包,順手就把皮包給櫃檯,櫃台就收走了(那時一陣錯愕),他竟然沒問我相關細節,也沒寫資料,就只是把皮包收走(好了先生你可以走了 ),事後我一直覺得,他們處理程序有誤吧,櫃台人員會不會直接把錢A走,我生平第一次做好事,卻....,如果失物被櫃檯服務員A走,早知就把裡面的錢拿走(我自己A),剩下的皮包像電視上說的,丟郵筒
心裡一直覺得,他們處理程序有錯誤說

還有一件事
內壢高速公路休息站,附近有高...


關於這個,
1.警察不受理報案,可能違反公務人員懲戒法第二條。誰知道警察的轄區啊。至少他可以幫你移送,這樣不是省了人民的麻煩了嗎?至於是否有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警察這種行為,還請知道者補充。

2.至於火車櫃臺,則有犯刑法侵佔罪的可能,下次記得要有收據,萬一他事後紀錄說只有7,8百,然後萬一失主說有7,8萬那你不就...

3.至於你最後那個,如果你在他前面打110報警,然後,在電話中說他不受理,你看他會怎樣...

另外聽說,聽說的,打110報警時,可以的話,例如以這情況,就說,這裡有刑法185之3的現行犯,還有人受傷...請趕快來。聽說警察們會以最快的速度出現。

如果不知法條,例如,就說有"搶劫現行犯" "竊盜現行犯"等等,當然,你不能亂報,也不能太誇張。總之要講的專業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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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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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7-18, 10:38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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