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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達
Amateur Member
 
丫達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0
製作單位很可能是知法犯法,目的是炒新聞..花幾萬罰金讓新聞和大眾討論幾天太值得了
舊 2008-07-13, 03:08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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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達離線中